2006年6月6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安徽挪用公款千万元副镇长被判无期
周立民 熊润频

  安徽省淮南市泥河镇用来支付农民拆迁费、青苗费、土地补偿费的1271万元公款,却成了原副镇长谢昭金的“赌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驳回谢昭金的上诉,维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其作出的无期徒刑的判决。
  法院审理认定,谢昭金在任淮南市潘集区泥河镇政府征迁办副主任、泥河镇后湖村党支部书记、泥河镇副镇长期间,多次挪用泥河镇的农民拆迁费、青苗费、土地补偿费进行赌博和营利活动,挪用金额高达1271万元。今年3月份,淮南市中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决谢昭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谢昭金在一审判决后以其检举他人犯罪的立功行为没被原审判决认定为由,上诉请求从轻处罚。安徽省高院审理后认为,谢昭金检举的犯罪事实是检察机关自行侦破的,供述参赌人员的相关情况,是对其挪用公款去向所作的供述,不属于检举他人犯罪事实,由此二审驳回了谢昭金的上诉请求。